第一次踏入婚姻登記處卻發現自己竟然“被結婚”了,而且還是6次。如此不可思議的事,就發生在廣西女子小梅的身上。
6段“婚姻”的登記地點
“沒去過、甚至沒聽說過”
小梅出生于1990年。2023年10月,她與相識多年的未婚夫來到廣西南寧的婚姻登記處,提交相關材料后,等來的卻不是結婚證,而是一個讓他們震驚的消息。
當事人 小梅:民政局工作人員幫我查詢時,發現系統里顯示我有過6段婚姻。被結了6次婚,我覺得很不可思議。
經過仔細查詢后,工作人員告訴小梅,這6段記錄,時間集中在2013年到2014年,分別在浙江衢州、山東臨邑、湖南湘潭、福建莆田、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這6個城市的民政部門進行過登記。聽到這一消息的小梅徹底蒙了,這6段婚姻竟然自己都不知道,甚至,這幾個城市她壓根都沒有去過。
這6段婚姻記錄中,最早的一條是2013年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登記的,于是,小梅給衢江區民政局打去電話了解情況。
衢江區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聽聞后表示,想要撤銷婚姻登記記錄,就要證實小梅是被冒名頂替的。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了案。但報案以后,公安機關調取了資料,表示已經過了訴訟時效,不予立案處理。
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呢?工作人員提出,小梅可以向婚姻登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法院經調查審理后,可以向民政部門發送撤銷婚姻登記的司法建議書。但要這么做,對于小梅來說卻是個不小的負擔。
當事人 小梅:要通過訴訟程序(撤銷婚姻登記)的話,可能會很久。而且這些記錄遍布全國各地,我自己還有工作要忙,我一個人沒辦法請假去辦這些事,對于當時的我來說,十分困難。
考慮到小梅的實際情況,工作人員建議她可以申請檢察機關介入監督。通過檢察機關行使調查核實權,查清事實真相,進而根據調查結果監督相關行政機關撤銷虛假的婚姻記錄。
小梅抱著試一試的心態,采納了這一建議。
短期內反復登記結婚、離婚
多處細節有悖于常理
2023年11月,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收到了小梅提交的檢察監督申請書。在詳細了解情況后,檢察官發現,這6段婚姻登記記錄確實存在著不少的疑點,小梅在2013年、2014年短短兩年的時間,有6條婚姻登記的記錄,最短一次僅間隔了一個月,很明顯不合常理。
如果說這6起結婚登記的都不是小梅本人,那為何婚姻登記表上有她準確的身份信息呢?經過仔細回憶,小梅想起自己于2013年5月曾丟失過身份證。
2013年5月份丟失了身份證,而就在同年6月,小梅的名字就出現在了衢江區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表上,和她登記結婚的,是衢江的金先生。
檢察機關通過審查案件材料中的結婚照,發現照片上女子的外形跟當事人小梅的外形差異比較大,初步研判小梅被冒名登記結婚的可能性非常大。
如果結婚登記照上的女子不是小梅,那又會是誰呢?調取了所有6段婚姻登記留存的材料后,檢察官發現6張登記照上的女子為同一人,衢江區人民檢察院當即協調當地公安機關,對照片進行比對,最終確定結婚證上的女子并不是小梅本人,而是一個叫王某的人。
檢察官分析,王某應該是獲取了小梅的身份證后,利用她的身份證號、戶籍地址等真實信息,制作了虛假的戶口本等相關材料登記結婚。
那么,王某又為何要以別人的身份去登記結婚呢?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,檢察官找到了金先生。回憶起十多年前的那段婚姻,金先生依舊耿耿于懷。那是在2013年,他經媒人介紹認識了這位自稱是小梅,其實是王某的女子。
從始至終,金先生對于這名女子的身份都沒有過懷疑。他看過對方的身份證,顯示的是小梅的姓名,“照片上的長相,我沒和她(王某)仔細對比過。”